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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xijy 笔名:西江月 地区: 北京-海淀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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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琪事252:雨伞
郑重琪事252:雨伞
今年初夏,北京雨多,似乎雨水偏爱在星期四的下午成为COCO和爸爸的不速之客。连着两个星期四的下午被雨浇了以后,第三个星期四,COCO早晨就采取行动,上学时预备了一把伞,还带了一个罩书包的雨披。
下午放学时,果然天阴了,而且阴得厉害,COCO几乎都看不清二三十米外来接她的爸爸。爸爸看看天,挠挠头,说,“这雨又来了。”COCO看看天,摸摸书包,说,“这回可不怕了,我带伞啦。”爸爸脸上挤出一堆笑,说,“你带伞了啊?那我也不怕了。”说着爸爸就一如既往地要替COCO背那十斤重的书包。
COCO站定,警惕地看着爸爸,捂紧了书包,说,“今天,我自己背书包!”说罢撒脚就跑。这一路,COCO始终在前面跑,爸爸一边擦汗一边在后面追。
到家了,也没下一滴雨。
爸爸喘着气,问,“你跑什么呀?”
COCO说,“我才不想让你用我的伞呢!”
爸爸叹口气,打开自己的黑色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把折叠伞,又翻出一个翠绿色的可以连人和书包一起罩住的雨披。那雨披还配着帽子,帽檐是鹅黄色,袖口也是鹅黄的。爸爸想,COCO穿起来,一定像一只雨中的小鸭子。
郑重琪事251:少年
郑重琪事251:少年
按上一段COCO的故事是去年六月写就的,因为种种麻烦,这故事停了一年整。爸爸写的文字僵在这里了,COCO却不饶人地又长了一岁,下学期就是三年级学生了。前几天妈妈带COCO去拍八周岁的生日照,妈妈说,这是最后一次童年照了……
爸爸觉得COCO穿长裙的样子像个大姑娘了,夸了一句。COCO听了得意,说,“我现在已经是少年啦。”
爸爸晃晃头,少年?你才多大呀?少年!
COCO说,“入了队的小学生不算少年算什么?进了中学就算青年啦。”
爸爸觉得自己昨天还是青年呢,今天COCO就成少年了?忒快了吧。“那我算什么年?”
COCO侧头瞧瞧爸爸两鬓霜白,说,“爸爸,你算老年。”
爸爸没吱声。COCO屈指细算:
“二十岁以上算青年吧?三十岁以上算中年吧?你都四十多了,不算老年?”
COCO坐在车里向窗外看,看到路边有几个中学生聚在一处,不知在什么。汽车拐过一个路口,那几个学生的身影躲进黑暗了。COCO问,“爸爸,知道我们最近在唱什么歌吗?”爸爸想也不想,说,“我哪儿能知道呢。你唱唱,也许我就能知道了。”
“一年级好,二年级坏,
三年级上课扔白菜。
四年级酷,五年级帅,
六年级下课谈恋爱!”
“一年级好,我能理解,二年级怎么就坏了?”妈妈问,COCO正读二年级。
“我觉得二年级还真坏,”COCO认真地说,“作业也多,管得也严,课外班什么的……”
“还扔白菜?四年级五年级挺好,又酷又帅,六年级怎么就谈恋爱了?”妈妈对六年级很担心。
COCO没回答,下意识地又向后窗看了一眼,“刚才那几个学生呀,我看就像是谈恋爱的。”
煞有介事358:从《遥远的救世主》到《天道》
煞有介事358:从《遥远的救世主》到《天道》
读了《遥远的救世主》一书后,又在网上看了二十四集电视剧《天道》。如此“追”着看,这么多年来还是初次。
改编后的电视剧,忠实于原作,改动处非常少。如果没看到屏幕上人物在对话,只听声音还以为是“长篇小说连播时间”。谈谈改动的几处。首先是全剧的叙述视角改作芮的独叙,以芮的视角展现整个故事,比之于原著,可以看出我前文所说的第一条线与第二条线的起始点重合了。但这两条线在最后一集又分开了,第二条线戛然中止,从而令第二十四集的叙述者成为疑问。是谁在叙述最后一个镜头:欧阳雪说“大哥你又要挨骂了”?当然不仅仅是最后一个镜头,芮死后的所有情节都存在叙事者究竟是谁的困境。
改编的剧本以芮为叙事人,是个好办法。虽然略有些唐突:一个死去的人叙述生前的一段爱恋。但这样的视角,可以让每一段故事可以出现旁白来解说,故事性更强。况且逝者自述也并非新出炉的武器,洋已有之,华亦有之。我奇怪为什么改编者不让这种叙述持续到最后一个镜头。
增加了一个插曲:丁氏在父亲病危时回成都。猜想改编者是为了能更好地说明丁的性格,又为丁在芮与之诀别之际的反应做好铺垫。这种铺垫有无意义?我以为还得从原作作者所设计的丁芮电话诀别的情节来看,这种诀别有无意义?如果有意义,那么事先的铺垫就也有意义。而电话诀别一段,显然是作者精心设计,并以此突显天国之恋的不同之处,并执意以芮父作陪衬,可以理解为:芮在以此告诉父亲,什么是天国之恋。因为我对原作者所有的玄虚之道都不感兴趣(或者说略厌烦),所以我对这种插曲只能理解而不支持。
另有一个小情节是新增的,修车铺老板的店里来了两个打工归来的乡亲。这是为了说明,离家打工并非农民的出路,为日后王庙村的加工业做铺垫:不离乡不离土。同时还有一个新增的小情节:农忙季节,丁氏下令不许影响田间农活。目的一致。
最大的一处修改在于芮氏之死,不再是自杀而亡。这种修改的原因我非常理解,我有一位远亲,八十年代初任职军队某部营长,在上级下令查枪械库的前夜,用佩枪自杀。原因是库里少了一支枪,他左思右想,想不出所以然,自杀了(事后知道,此枪被教导员借出)。此事在军内影响极坏,不开追悼会。但是此剧此处的修改,我以为是败笔。再多说一句,小说原作关于此段也没有处理好,吞弹自尽一节,应是全书的高潮所在,但作者并没有多加笔墨,我推理这是由于作者舍不得多写,怕自己心痛。经验不足。
还有一点改动,我以为也很重要,就是故事发生时间被延后了十年,变成二十一世纪的故事了。改编者很谨慎地将“马克”改成了“欧元”,以顺应时代的变化。但仅仅如此改动,当然不足。原作中以九十年代中期背景所设计的一些成本,在十年后完全不适用了,因而很多地方,让我感到发噱。不过也有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原作中超出时代的一些细节得到了弥补。
再说说电视剧的情况。王志文以自己的套路诠释丁元英这个人物,我以为勉强及格而已(我一向苛刻?),他很难理解丁氏这样一个人物的内心世界。一则因丁氏这种人物与众不同,二则因作者也没有把这个人物真正树立起来。左小青,很可爱,但不出戏,表演技巧还差火候。说起她可爱,因为她的身材、脸形、那一双小眼,酷似我一位故友,呵呵。
最后说说故事的核心,“格律诗”痛击“乐圣”以及王庙村的生产模式。我在前文中即指出这是最典型的温州模式。这种模式上承八十年代苏南模式,下启今日中国所普遍的乡镇企业模式。绝非秘笈。大约十三年前,我有一位大学同学在北京南郊生产金属保温杯。产品品质很好,可以与当时的日本同类产品相比,但比日本进口产品价位低很多,本应有自己的市场份额。结果即是他几乎没有卖掉一只。原因就是他遇到了温州乡镇企业的顽强阻击与阴险狙击。我记得他当时一只杯的成本是近百元,而温州出品的外貌相近产品则市场价只七十多元。他去考察了温州的生产流程(即如此剧中所展示),回京后就宣布公司解散。他的产品质量与日本产品相近,但模具不行,所以外观只能与温州产品相似。如此一来,他在市场就无立足之地。当然我的破产的朋友没有“乐圣”林氏的下场,他转到西南在另一块领域上重新打拼,终成正果。
在很危险的基础上企图建成上层建筑,会是什么结果呢?《遥远的救世主》(或称《天道》)其故事的核心就建立在商务圈儿中的老生常谈上,本不会出彩,至少不会让人吃惊,再推及细节,就会让沙滩上的城堡轰然倒塌。说这到儿,想起十几年前我爱读的阿瑟·黑利。黑利也是位通俗小说作家。他在写每一部小说前,都要对小说所涉及的商业背景做大量调查工作,比如他的《烈药》、《汽车城》、《最后诊断》等。
多余的话。近几天来我听说《遥远》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我的学妹,也毕业于交大。很有意思。另外,我读原作时,就考虑作者是以什么城市为假想背景创造的呢,书中提到距京
至此,朋友向我推荐读书一事,我似乎可以圆满结束了。
煞有介事357:书《遥远的救世主》后
煞有介事357:书《遥远的救世主》后
按约半年前友向我推荐一部小说《遥远的救世主》,直至最近几天才开始读。心中甚感抱歉。读书期间,在书中做了许多夹批,这里就略去了。以下文字是书后的跋语。
这本书晚看了近半年。很久没有读这类小说了。这几年小说也读过几部,比如夏敬渠的《野叟曝言》,耗用了几个月时间,旁涉一二十本杂书,包括研究资料、与作者相关同时代人物笔记、作者所创作的文集等等。这种读法累人匪浅,大部分时间用于小说文本之外的阅读,比如要旁涉清人李光地的理学思想。但其中也有乐趣,后来我发现乐趣居然往往建立在发现别人错误上,这是一种心理略有些阴暗的乐趣,挑剔者的乐趣。
也许我的心理并没那么阴暗。我阅读的挑剔源于我的一种认识:正确的见解,往往看不出作者的本意,只有错误的见解才更有价值。举例来说,比如某人与只有三年前的一面之缘,他对我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比如他记得我抽烟,而事实上我也的确抽烟,那么他这条印象对我而言,意义不大;如果我不抽烟,而他印象中我抽着烟,这虽然是错误的记忆,但却透露出更多的信息。一个作者在文章中引用一段话,引用完全正确,这说明不了太多的东西,但作者一旦引用错了,就可以从中看出作者真正的、纸后的想法来。与正确与否无关,与写作中的思维状态有关,这是解构作者的一把钥匙。
不仅如此,作为一个曾经的商人,我对自己和别人成功之处的原因从不深察,只在意自己或他人失败之因。我以为成功者本人是不知道为什么成功的,只有善于思考的失败者才知道失败的原因。这种意义上,只有失败才是真正可以借鉴的。
絮叨这么多,只是说明我的笔记为什么专门读书质疑,也说明为什么此书中我所夹批的一百三十多条,多在书中讹误之处。
进入正题。从旁门进入。
一、首先是这一部通俗的传奇故事,文学属性较弱。其实大仲马当年也是一位专写传奇故事的作者,优秀的传奇故事并不容易写。
读罢全书,可以细理一下整部小说的脉落。几条线索交织,构成故事的整体。故事讲完了,小说也就结束了。线索一:主人公丁在古城隐居三年半,这条线,贯穿小说始终,是时间轴,也就是叙事时间。线索二:丁与芮的爱情发展线,略短于主线,自抵捂始,至芮香消玉陨终。线索三:格律诗公司创业及发展,这条线更短,大约占据全书三分之二。在这三条线之余,另有几条线如时令河(又称季节河)一般,时隐时现,若断若续,伺服于前三条线,如芮家父女的亲情关系即此一例,芮作为刑警角色参与侦破的案子则又一例。其中,丁与芮以及与韩等人谈禅说法,也是这样一条线,虽然各部分内容似无前后因果,但仍然有助情节展开。
二、小说的叙述视角,经常转换。但作为小说的第一主人
三、作者。作者很聪明,可以灵活运用各种角度,正写、侧写、反写主人公。擅长布置悬念,烘托气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具有慎密的写作态度,于细节处注意前后呼应,避免了同类小说往往出现的漏洞。出于我自己的一些喜好,我喜欢作者在细节上的认真,比如城市间距、航班时刻、近乎完整的报价单、费用明细等等,单作者都做了精心的计算。我喜欢这种认真态度(但这一点对一部作品是否优秀并不十分重要),其实这并不是女作家的常见态度。说到女作家,再旁涉几句闲话。
我断定作者是女性,主要是从小说文本来判断。依法国的女性主义作家Toril Moi(陶丽·莫依)的看法,男女作家在语言上存在区别,男作家则语言理性,有条理、秩序;相反女作家的语言则无条理、秩序,破碎而零乱。但此书作者豆豆则不然,她使用的语言至少在表现看来,是中性化的,有条理,有序(比较另一位女作家虹影的语言,即可清楚地看出豆豆的条理与秩序)。但是,从小说中的所反映的价值观、性别观、却仍然很容易识别出作者的性别。我在小说中做过几处批注,这里不再赘言。
四、前面我说这部小说,仅仅就是部通俗的传奇故事,虽然毫无贬意,但显然也算不是赞赏。这类小说强调紧张、离奇的情节,为实现这个目的,就要调用一切写作资源。而题材也非常重要。商界谋略题材,正是这些年来大陆通俗文学所热衷的。这类题材可以与间谍、警匪、战争题材相比,达到摄人心魂的目的(有趣的是,前几年我注意到官场沉浮这种题材似乎也被开掘了)。九十年代初,红遍商界的高阳作品胡雪岩全传便为这种商界谋略题材典型。但这类小说,想做到即流行又严肃,实在很难。我觉得英国作家约翰·勒卡雷的作品也许可以称得上流行的严肃小说。勒卡雷所著《危险角色》一书,迄今仍算反恐题材小说中最杰出的作品。他的叙事手法并无独到之处,其成功之路在于以真实震撼人心。在创作这部小说之前,勒卡雷曾与以色列的军情首脑施罗姆·加瑞将军见面,与阿拉法特交谈。这使他这部以阿以冲突为题材的小说,令阿以两方面都认为客观准确。这种态度绝非西德尼·谢尔顿之流可比。
反观这部《遥远的救世主》,距这个标准显然差得太远。作者显然不熟悉商务活动,细节是不能凭空想像的,因而小说中暗伤、硬伤不少。最致命的还不在于不熟悉商务,而是几个为了情节发展需要必须设置的故事,比如隐
五、这类传奇故事,又可称为英雄神话。称之为神话,并非比喻,而在于其结构与功能与神话相同。从前苏联的普洛普和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这类传奇的结构。似乎文化市场也非常需要这类神话,甚或身居商界的人们,也需要这类神话来支持自己的精神。电子英雄游戏比如反恐精英之类,也是这种现象的另一反映。
但是,这类可归诸神话结构的传奇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塑造势必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丁元英这个人物,在我脑中,始终模糊不清。本应由性格支配人物的发展,最终变成了情节支配。迄今我也不明白欧阳雪设计导致丁元英下海的逻辑关系,我猜作者自己可能也并不清楚。一切乃因情节使然。
还有必要谈谈音乐。这部小说凡精彩处,都与音乐相关;而音乐也驱动了情节的发展。而且唱片与音响构成了全书中最重要的道具。
六、当读了这部书的四分之一时,我知道了朋友为什么会推荐我读这部书。大约半年前,有人说有一部叫《天道》的电视剧,“其中那个姓丁的,挺像老西”。现在我知道《天道》就是根据《遥远的救世主》改编的。人们认为我与主人
可能有些地方我与这个虚构的人物有相近之处,比如在别人看来都很古怪,从商界第一线退下来,两手空空地躲到暗处,远离人群,不问世事。虽然我现在居住在北京,也曾有过跑到遥远的北国城市的一段经历。至今我还常常一个星期不出房门一步,而每天徜徉于群书之间,乐也自得。以上是可以搜罗出的“相似”之处。此外,绝无。
以上是从我自己的视角来审视,但要换成旁观者的视角,可能大不相同,我理解这一点。就我而言,我不欣赏丁元英这个人物,虽然这个形象很模糊。我猜测作者也未必欣赏其手创的这个模糊人物。相比之下,我更欣赏作者。呵呵。
以上,连缀片断,不得要领,勉强成文得繁冗三千字。惟有感而笔记之。
于海淀四事斋
时,朝霞正红
煞有介事356:代余秋雨先生改谢晋先生墓碑文
煞有介事356:代
谢晋导演,是我喜欢的电影导演,他的电影作品我大都看过。我最初读
上虞谢晋,以晋名名,名以祖德,厥先祖乃东晋庐陵郡公谢安石安也。虽历五十三世,晋果承先祖创拓余脉,导演中国电影而气象万千。
辛劳毕生汗水,悲欢无尽菲林。辨善恶乎天地,投思索乎春秋,追人性乎血火,问大义乎顿踣,矧其颂红颜诸作之令世人感慨啼泣也哉。后世或有人问:封闭年月,凿空盗火者谁。曰晋也。又问:复苏时代,震聋发聩者谁。曰晋也。
西历二零零八年,岁在戊子,先生卒,年八十五。铭曰:
谢氏之作,润滋三世。斯室斯茔,笑对苍原。
其中修改处略作说明如下:既然已提到谢晋系谢安之后,即应指明具体世系,所以我经查后增加五十三世一语。“辛劳毕生汗水,悲欢无尽菲林”一语,前后易位,比“毕生辛劳汗水,无尽悲欢胶片”略好些。考虑到碑文的语感,须平仄相对,“胶片”须对应“汗水”,前者须为落在平声上,无奈之下以西文音译的“菲林”充数。好在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篇墓志铭的所有内容,都依
又,替人改文一事,依我的薄陋,从未见诸古人,因而更感自己的冒昧。而且我的古文功底也同样浅薄,就更贻笑大方之家了。
附
谢晋导演,浙江上虞人氏,东晋谢安、谢玄之后也。以“晋”为名,以铭根器。悠悠千年,果然承其先祖创拓之脉,引领中国电影事业而气象万千。
毕生辛劳汗水,无尽悲欢胶片。辨善恶于大地,投思索于历史,追人性于血火,问正义于困顿,且大多熔入中国女性之忠贞婉淑而感动遐迩。后人若问:在封闭年月,凿得天光谁为最?答曰:谢晋也;再问:在复苏时代,震聋发聩谁为最?答曰:谢晋也。
谢晋作品,润泽中国三代。此地茔丘,足可笑对苍原。
遵照谢晋遗嘱,谢氏家人及上海电影集团公司邀请谢晋生前至友韩美林设计此碑,余秋雨撰文并书于己丑年仲夏。
煞有介事355:说“便右”
煞有介事355:说“便右”
东晋佛陀跋陀罗与法显所共译的《摩诃僧祇律》卷三四,四见“便右”一词(按我未此律典,以下引文转引自汪维辉教授发表于2005年9月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的文章《佛经词语考释四则》)。曰:“尔时诸比丘处处大便,为世人所嫌:‘云何沙门释子似如牛驴,便右无常处?’”曰: “若欲入聚落,当先便右已而去;入聚落中若大行者,应往丈夫厕上,不得入女人厕。”
为此
关于“便右”,我有一些思考,也许可以助
我以为,所谓“便右”者,正是“便左”,因翻译的原因,由“便左”译成“便右”。
左右与尊卑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历史上并不一定,大致是最早以右为尊,后来以左为尊(无论左尊右尊,实际上均因人类多为右利)。在法显所处的时代,以左为上,右为下。法显曾经亲往印度取经,于梵文自应熟悉,也熟悉印度的风俗习惯。印度人向来以右为尊,而且印度人对左右的区别非常严厉。印度人严格地以右手进食,左手揩拭大便。想来法显留学印度时,应该对这种习俗印象极深。法显取经的目的,不同于玄奘,前者主要以律典为目的,以肃当时东土僧侣之不净。所以,我认为当法显在东南亚一带翻译这部经典时,对“便右”一词是有考虑的。他不能将印度的风俗在译词上反映出来,必须遵照当时中国的习俗才更容易理解(按宗教文本的翻译,通俗为第一,准确为第二。此理,无论东西皆然)。所以,法显们将大便一词译为“便右”。
当然,译大便为“便右”,不必反推出梵文大便必为“便左”。我前面所议,即指出法显当年译经时的一种考虑。
煞有介事354:“万事莫如拉野屎”
煞有介事354:“万事莫如拉野屎”
吴稚晖先生素以放诞著称。吴氏的放诞,体现在不要脸、不守信、以丑为美、以祖宗为孙子、以婊子为圣母,颠覆传统价值观念。吴稚老这种彻底的革命精神,似乎也合乎如今“80后”、“90后”们的价值道德体系,如此更可说明吴老先生是真正的革命先行者。
吴氏革命语录极多,其中“万事莫如拉野屎”一句,尤得吴氏思想之精髓。吴前辈在《斗室铭》中,咏曰:“耸臀草际白,粪臭夜来腾”,真是千古佳句。思前想后,我觉得只有
《庄子》外篇《知北游》中,有一段: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
屎溺之中既存乎道,屎溺必然也具有文化意义。何以饮食者具饮食文化,独屎溺阙焉?有进无出乎?夫文化者,盖价值体系、道德规范、生活习俗之总称也。道之所在,文化必存焉。
前些日子读V.S.奈何尔所著印度三部曲之一《幽暗国度:现实与记忆交错的印度之旅》,颇有感慨。我向来后知后觉,读此书时,还不知道奈何尔氏已得了诺贝尔奖。我对他的出生地颇感兴趣,西印度群岛特立尼达,那也是戴爱莲和陈友仁出生地。我读奈何尔的书,原本想进一步了解特立尼达的移民社会。作为一个生于特立尼达,长于伦敦的婆罗门,奈保尔打量印度的视角,也令我趣味盎然。从这个视角看去,六十年代初(正是中印战争之际)的印度,是“幽暗”的。幽暗的印度从各个角落向奈何尔迎面扑来,其中视角上、嗅觉上最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的,莫过于印度人的屎溺。
“上山(西注此山为达尔湖畔的珊卡拉查里亚丘,是斯利那加城最美丽的景点之一)途中,如果你撞见三位女士结伴并排蹲在山腰,你不必惊慌。她们会瞅着你格格笑,仿佛对你说:不要脸哦,跑来偷看人家大便。”读到这里,我首先替这几位
紧接着的一段描写,顿时令我瞠目结舌。“在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旁边的巴士站是最常被人们当作公厕使用的地方。旅客抵达车站,为了打发时间,他就撩起身上穿着的缠腰布,旁若无人,蹲在排水沟旁拉将起来。巴士抵达,他放下缠腰布,从容上车;一位女清洁工拿根扫帚,把他拉出的那坨东西给扫掉。在南印度这座大城,有时你会看到一位鼻梁上架着眼镜、道貌岸然的老先生,漫步走过坐落在海港的大学。突然,他停下脚来,撩起缠腰布,露出只系着细细薄薄的一条丁字带,光溜溜的,当街蹲下,就在人行道上撒起尿来;撒完,从容起身,慢呑呑整理好丁字裤,放下缠腰布,若无其事继续散步去了。傍晚时分,滨海大道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但没有人看这位老先生一眼,也没有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正是这一段文字,立刻让我想起了令我尊敬的、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先行者、前清秀才
毕竟是人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神。所不同之处,就如同艺术作品与生活之间的关系,神,源于人而高于人。
至少在奈保尔看来,“印度喜欢随处大解”的习俗与神仙无关,仅仅是一种陋习。但是奈保尔在书中还写了一位诗人,一位身着“雅洁的尼赫鲁装——连纽扣都跟这位印度总理身上的一模一样”的诗人。据这位诗人称,“印度喜欢随处大解”的原因在于“印度人是具有诗人气质的民族”,这位诗人心目中,“人世间最美好、最具诗情画意的活动,莫过于黎明时分迎着朝阳蹲在河岸上。”在这里,吴稚老的形象又从马德拉斯的街
也有些人矫情,厌恶屎溺,比如我。但我的矫情还不至于丧命。如果我们确信春秋左传是一部信史,那么这部史书就告诉我们曾有人因庭前遗溺而致命。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席间夷射姑离席出门小。庄公有位看门人,见到夷射姑大夫离席,以为他是要去取肉脯,便涎脸讨要,被夷射姑打了一杖。当夜无话。过了些日子,邾庄公看到这位看门人用瓶装水洒院子,大怒(想来当时取水不易)。看门人说,这里呀,前些日子被夷射姑溺了。邾子平生好洁,岂能容人在自己的庭院当中撒尿,于是喝人去绑了夷射姑来,岂料没抓到。邾子此时益发怒得发狂,“自投于床”,向床上用力一躺(西按此床卧具也,即李学士床前明月光之床也,绝非如专家马某某所谓之胡床马扎),结果将炉中炭弄到了身上,皮肤被烧伤,感染发炎,死了。(左传原文见前文《煞有介事353:随处小便者戒——笺注随园主人诗一首》)
我读这则故事时,心中好奇的是如果庄公绑到了夷射姑,会怎么样呢?这位国公会治这位大夫什么罪呢?果然抓到了夷射姑,或许会对后人随处溺尿有绝早、绝大之惩戒。不知如此一来,再过两千余年,还会不会有一位酸秀才耸臀于草际,吟曰,“万事莫如拉野屎”?
煞有介事353:随处小便者戒——笺注随园主人诗一首
煞有介事353:随处小便者戒——笺注随园主人诗一首
《随园诗话》卷九第三十八条,袁枚记载一事:
人无酒德,而贪杯勺,最为可憎。有某太守在随园赏海棠,醉后,竟弛下衣,溲于庭中。余次日寄诗戏之云:
“客是当年夷射姑,不教虎子挈花奴。但惊羸者此阳也,谁令军中有布乎。头秃公然帻似屋,心长空有腹如瓠。平生雅抱时苗癖,日缚衣冠射酒徒。”
袁简斋这首诗,没什么意思,毫无意境可言,洵属戏作。垒砌一堆古典,今人读来难解,所以我作这篇笔记浅释。全诗大意为:有个客人来跟我喝酒,喝酒期间,此人出门解开裤子露出那玩艺儿,当院撒尿。这事真让我讨厌。我用现代汉语口语来说这首诗的意思,居然比袁简斋七律用字还少。可见这首诗是空的。
以下逐句笺注。
客是当年夷射姑 典出《春秋左传》定公三年: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
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临廷。阍以缾水沃庭,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命执之,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烂,遂卒。
射姑者,邾大夫。旋,小便,私出,出去小便。阍,即司阍,看门人。
不教虎子挈花奴 虎子,溺器也。《周礼》天官玉府云“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第凡亵器”,郑玄注:“亵器,清器、虎子之属。”
花奴,意即解秽。典出南卓《羯鼓录》:
汝南王琎,宁王子也。姿容妍美,秀出藩邸,上(西案玄宗)特钟爱焉,自传授之。又以其聪悟敏慧,妙达音旨,每随游幸,顷刻不舍。琎常戴砑绢帽打曲。上自摘红槿花一朵,置于帽上笪处,二物皆极滑,久之方安,遂奏舞山香一曲,而花不坠落上大喜笑!赐琎金器一厨,因夸曰:“花奴姿质明莹,肌发光细,非人间人,必神仙谪堕也!”宁王谦谢,随而短斥之。上笑曰: “大哥不必过虑,阿瞒自是相师,(上于诸亲常自称此号。)夫帝王之相,且须有英特越逸之气,不然有深沈包育之度,若花奴但端秀过人,悉无此相,固无猜也;而又举止淹雅,当更 得公卿间令誉耳!”宁王又笑曰:“若如此,臣乃输之。”上笑曰:“若此一条,阿瞒亦输大哥矣。”宁王又谦谢。上笑曰:“阿瞒嬴处多,大哥亦不用撝挹。”众皆欢贺。上性俊迈,酷不好琴,曾听弹琴,正弄未及毕,叱琴者出,曰:“待诏出去!”谓内官曰:“速召花奴将羯鼓来,为我解秽!”
但惊羸者此阳也,谁令军中有布乎 此句无典。布,即露布,军中之檄文。这两句可以有勉强的字面意思,即军中的布告足以惊吓弱者。但实无此意,简斋的意思是,你露出阳具来可真吓着人了。后半句七字在此即“露”的意思。
头秃公然帻似屋,心长空有腹如瓠 此句无典。帻,包头的头巾,中间露出头发,其上加冠。瓠,瓠瓜,茎长。此句惟状阳具之形耳,前者龟头与包皮,后者阴茎,无他。
平生雅抱时苗癖,日缚衣冠射酒徒 典出裴松之在《三国志·魏书·和常杨杜赵裴传第二十三》中,所引《魏略》中一段,云:
时苗,字德胄,巨鹿人也。少清白,为人疾恶。建安中,入丞相府。出为寿春令,令行风靡。扬州治在其县,时蒋济为治中,苗以初至往谒济。济素嗜洒,适会其醉,不能见苗。苗恚恨还,刻木为人,署曰“洒徒蒋济”,置之墙下,旦夕射之。
至于“缚衣冠”,恐系袁枚将“刻木为人”记错。
虚妄呓事48:录旧诗二首
虚妄呓事48:录旧诗二首
按每年此时都难成眠,今年忽然翻了旧箧,找出一本牛皮纸包皮的硬皮笔记本,上面题着“こううのし”几个日本字。这是我二十年前的一本旧诗集。粗粗翻翻,仿佛又回当年。抄录二首,为我自己的纪念。
无题
从黑暗中走出
我们翘首张望了一眼
一眼,就重又回到了黑暗
张望的人们,早就知道
号角必然掺杂着哀绝的呜咽
枪口必然在鼓噪中瞄准心脏
纪念碑必然要周期性血祭
街市也必然要重归安寂的太平
张望的人们啊,早就知道
应该把双唇紧闭,凝成一尊塑像
但即便凝成了一尊塑像
死去的人们也终有开口的那一日
1989.6.10
呼唤
多少潮湿的记忆
又回到滴水的地方去了
多少苦涩的日子
又回到厚厚的日历上了
空余偌大一个空间
什么都不再有
什么都曾有过
不认识槐树时
做过关于槐树的梦
不习惯沉思时
做过关于沉思的诗
退潮以后
什么都不见了
只是角落里偶尔有
一声召唤
若隐若现
狐狸一般狡黠
现在,背靠一堵残垣
轻声呼唤
呼唤那支曲子重新奏起
应该在序曲中略有删节
呼唤那只鸽子重新飞回
只是鸽哨不要过于短促
呼唤那潮湿的记忆
呼唤那苦涩的日子
呼唤透过冬青缝
那轻轻的一瞥
呼唤我口袋里的那枚
石子,轻快地唱起久违的歌
1989.5.8
煞有介事352:“东西”考
煞有介事352:“东西”考
汉语口语中“东西”一词泛指物件,被广泛使用。这个词汇形成已久,千年以前就已经使用。但其来源不明确,《辞源》“东西”条云,“物产于四方,约言之曰东西,犹记四季而约言春秋。”既约言,何以不言南北?
清人龚炜所撰《巢林笔谈续编》卷上,第82条“买东西考”,云:
明崇祯时,曾遣中官问词臣,今市肆交易止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何也?词臣莫能对。辅臣周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夜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不待交易。故但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帝善之。
周延儒解释了不言“南北”的原因,崇祯帝以为然,但龚炜以为“然亦太穿凿。”我也以为这种解释过于牵强。清人王有光提供了另一种解释,于其所撰《吴下谚联》卷一,第9条“东西”中,云:
问人何物曰恁东西。东属木,西属金,皆有质之物。物不外五行,南方火,北方木,不待问而可知矣。故不曰南北,而曰东西。此说本《坚瓠集》。但吴越传奇,文种献美人二,大宰称为活东西,意似未合。素史氏曰:是二美者,一名秋红,一名春艳,亦仍金木之义。
王有光的说法源于清人褚人获(西按查褚氏《坚瓠集》十集,又续集、广集、补集、秘集、馀集,计六十六卷,未见出处,不知粗心的毛病何时能改),又依作文惯例,起承之后须转,云“意似未合”,继而又说,二美者,一名秋红,一名春艳,依五行之说,春属木,夏属火,秋属金,冬属水。所以秋春即金木,这是作文的“合”法。对王氏的说法,需要仔细检讨。
作于东汉的《吴越春秋》,卷九《勾践阴谋外传》,载勾践十二年,乃使相国范蠡进曰:“越王勾践窃有二遗女,越国洿下困迫,不敢稽留,谨使臣蠡献之。大王不以鄙陋寝容,愿纳以供箕帚之用。”此书关于进献美女的记载仅此几行字,而且出面的人物是相国范蠡,而非大夫文种。所谓“活东西”的出处,恐怕是明代的《浣纱记》,查曲本,有如下一段:
(末)太宰,你且不要快活尽了,还有一对活东西,只怕太宰用不着,不敢送进来。
(丑)甚么东西?着来我看。
(末)待我去取来。
(旦贴上)舞低杨柳楼头月,歌罢桃花扇底风。
(末)寡君勾践无以伸敬,闻知太宰未聘妻室,特奉美女二人,一个唤秋鸿,一个唤春燕。以伴枕席,伏乞鉴纳。
秋鸿春燕者,想必就是王有光所云“秋红春艳”了。末角即文种,丑角即太宰噽。由此可知,这仍然是明季的证据。既然秋鸿春燕因其分属金木,仍然可以称之为“东西”(西按实则邈视人权),何不以“金木”泛称物件?岂不更直截了当?约十年前,家父在世时曾对我说起为什么称“东西”而不称“南北”,家父的解释也是东西为实,南北为虚。
龚炜也否定了周延的说法,他说:
愚以此语定起东汉,其时都市之盛,侈陈东西两京,俗语买东买西,言卖买者,非东即西,沿习日久,遂以东西货物替身;如方言称主人贵东、敝东之类,着落东西二字,而不言南北可知。
龚氏的东西两京说,难道不穿凿吗?与其东西两京,还不如说是源于唐代的东西两市更妥切。唐代在道政坊之西,有东市(隋称都会市),店铺约万余家(西按东市旧址当于今南廓门一带,二十余年前,我在西安读书,出校西行五分钟即可抵旧时东市,其时的商品种类还不如今日的乡镇集市,仅寥寥几家店铺。至今想起,只能记起那里的羊血饸饹味道好)。城西又有西市,规模更大于东市,多有胡商。其时,放眼全球,长安固然天下第一大都市,纵然东西两市的规模也比欧亚许多著名的城市大。欧亚的各种什物商品,汇聚于东西两市,其种类之繁多,自不待言。似乎可以认为“买东买西(买于东市买于西市),言卖买者,非东即西”,于是便有以“东西”代言货物。但早于唐代就有了“东西”一词,《南齐书·豫章王嶷传》有这样一段话:
上曰:“百年复何可得,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
《南齐书》撰著者萧子显,南朝梁人,早于唐代。其时长安还不存在东西两市。
至于早于唐代的北朝民歌《木兰辞》中,虽有“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但此乃互文手法,而且东西南北都有,不足以说明。
又,《唐大中二年正月制》有:
所在逃户见在桑田屋宇等,多是暂时东西,便被邻人与所由等计会推去代纳税钱,悉将斫伐折毁。
此处所言“东西”,与后来所言“东西”,不尽相同。再联系前引《南齐书》例,所以《辞源》认为,初皆指产业而言,后来泛指物件为东西。我同意这种说法,这说明“东西”一语的所指,曾有过变化。
这是一个重要线索:最初东西仅指物业。又前引龚氏语中有:“如方言称主人贵东、敝东之类,着落东西二字,而不言南北可知。”龚氏这句话说得非常突兀,与前句谈“东西两京”并无关系,可以视为赘语。但我认为“贵东”之东,正是“东西”之东。
中国古来素有东主西宾之说。出资入股,成为所有者之一,即称“股东”,相当于“股主”;成为幕府客卿,则称“入幕西席”。《礼记》云“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东与西是一种关系,主客关系。同样,南与北也是一种关系,是君臣关系。
溯其源,因为建宅一向座北朝南,无论皇宫府邸,还是寻常百姓的柴扉杂院,一概如此(实际上,普通民居虽然南向,但要略偏于子午线,免于僭越)。臣工(外国使臣亦然)晋见皇帝时,立南朝北。但在另一种场合,需分宾主入座时,出于对来宾的尊重,不能取南北向,而采用东西向。至于东与西孰尊敦卑,则不能简单地一言以蔽之。东与西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左与右的关系。左右敦尊敦卑,同样也不能简单地一言以蔽之。“无出其右”这个词说明了右为尊,为上位,“左迁”也同样说明左为下位。但至明清时,左督察御史之衔要高于右督察御史,此时即左尊右卑。
何以“东与西”的关系等同于“左与右”的关系?与视角有关。这是一个出于座北朝南的视角。面南时,左东右西(如北京左安门在东,右安门在西)。解释“东西”这个词,可以先从“左右”着手。古人常用的“左右”一词,指身边随侍,也是出于这样的视角:主人居中,随侍分列左右,例如《三国演义》第四十九回,“孔明索纸笔,屏退左右,密书十六字”。以左右方位代言位列左右的侍从。也正是因为这种视角的存在,不以“前后”代言侍从(虽然出行时,会有“前呼后拥”的状态)。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最早称物业为“东西”,正是因为存在座北朝南的视角。坐北,看院中诸物,其实就是左面与右面的诸物,也就是东面与西面的诸物。(西按这里还有一个物理学的道理:镜子中所呈之像,只有左右对称而无上下对称之理。)因而可以用“东西”来代言陈设诸物。久之,可以推及其它物件。
以上,我援引了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对“东西”词源的解释,并指出不足。继而从“左右”推出“东西”是在固定视角下的描述,从而得出“东西”一词的语源。自此,东西两京说、金木实质说,庶几可以休矣。
煞有介事351:读《煤的历史》书后
煞有介事351:读《煤的历史》书后


《煤的历史》(中信出版社2005年2月版)一书原名作Coal: A Human History,作者芭芭拉·弗里兹(Barbara Freese),译者为汤曼莉与胡明静。依书中内容,汉译本似以“煤与环境:一种英国与美国的历史”更准确。虽然全书只叙及英、美两国,当然对很多美国人而言,British加American就足以等于Human,而且这也不算什么偏见,以至于我这样的中国读者都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中译本中只字未谈此书原的作者芭芭拉·弗里兹,而且译者在译本之外,一个字都没有留下(诸如译后语、短跋之类),这也许不是译者的原因,在出版社看来,译者只是计件工人(顺便提提两位译者的笔法还不错,通畅明快)。偏偏我是个读书专喜读序跋的古怪读者,缺了这个环节,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于是做一番翻检搜寻的工作。首先,书前的《致谢》中,明确写道:“还有我无与伦比的好丈夫,吉姆·科本,他认为我暂时放下自己的律师事务去写一本关于煤的书是个很棒的主意”,书中别处也曾提到作者本人似乎代表政府方面。及查索其它资料后,知道芭芭拉本是前任明尼苏达州检察长助理(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因而可以确认此书是一本槛外人的著作,但这位槛外人的职业却要求她对环境密切关注。由内容看,这是本通俗作品;由形式看,律师芭芭拉颇擅写作。
三十年前,我生活在与明尼苏达州纬度相同的中国东北。我们班里有一位后来外科军医的同学,他的叔叔那时候就生活在明尼苏达州。那时候,我知道明尼苏达的气候与我生活的城市相仿,冬天很冷。从芭芭拉的书里,又可以知道,明尼苏达也盛产煤炭,也有森林,大致环境也与我当年生活的东北相似。于是可以体会到明尼苏达的人们对于气候转暖、海平面上升,不会有切身的感受。我那位军医同学,后来分配到山西的煤都大同工作,有趣的是这本书中的插图有关中国部分,只有一张照片,附有文字说明:“在中国北方熙熙攘攘的大同市,从一家煤厂的冷却塔中冒出的蒸汽。”我疑心“煤厂”一词可能译错了,应该是一家火力发电厂。
说说书中讨论的一些内容。如前所述,此书前半部分谈的只是英国,或者说这部分是在谈美国的历史。其实这也无可非议:1830年,英国煤产量占世界的4/5,而跨越了鸦片战争以后的1848年,英国的铁产量比世界其他国家的总产量的和还多。铁的冶炼,完全建立在煤的基础之上。从作者所笆梳出来的脉落可以知道这样的事实:英国人因木材的缺乏而被迫燃煤,煤炭的运输最初只能依赖海运,这导致了英国皇家海军的壮大(按不禁令人联想今日印度洋的石油航线对中国党家海军的相互作用);为了扩展陆路运输煤炭,直接催生了铁路的诞生,而蒸汽机最初的使用则在于从矿山里向外抽水。继而,煤炭与铁路间相互促进,使工业化浪潮席卷全球。非但如此,煤炭还催生了最早的无产阶级,以至于如果没有英国的煤炭工业,也就不会产生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近代文明是用煤烧出来的。
煤炭的使用,从第一天就带了环境问题。伦敦和曼彻斯特被煤烟笼罩了超过一个世纪之久(至于伦敦,可以追溯得更久),在所有恶化环境的诸因素中,煤的历史也许最悠久,也许最恶劣。直到今天解决燃煤烟的工程还在继续。
读此书还有一些令我与其他读者感受不同之处。在我的家族中,我父亲最初设计电厂厂房,后来直接在烧煤的电厂工作,我父亲所在的企业是专门建设电厂的,我的岳父母则在电网工作,我妻子现在则致力于消除电力燃煤所产生的污染。如果算进我的妹妹、妻妹,包括我自己当年,也都与电力相关。而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煤炭几乎只为发电服务(按我大学毕业时,国家将煤炭与电力归于一部,设能源部,所以当年我毕业时,“派遣证”上所印接收单位即能源部)。我的女儿半年前忽然问:“煤究竟是什么样儿的?”现在的城市居民,很少能看到煤的初形了。我所指的“初形”,并不是“原生态”的煤,也包括煤球、蜂窝煤等等,我以“初形”,区别于煤演变成电力的包装形态。当女儿问我煤是什么时,我居然无法回答。
说到煤,还让我想起一些话题。比如二十多年前,一群大学生坐在火车上,其中的大部分以为那列客车的机车仍然是蒸汽机车(早就是内燃机车了),因为打开车窗,听到机车一声吼叫时,空气仍然很脏。但无论是蒸汽机车还是内燃机车,都要烧煤,因而机车后面便总挂一节煤车厢。如今这样的火车还有吗?至少我已经很多年看不到了。如今的火车,似乎应该改改名字了,但叫什么呢?“电车”?早被别人占用了。
我这一代人,小时候生活在城市的大多有过脖子上挂钥匙的经历。这把钥匙不仅仅意味着是“双职工”家庭,还意味着放学后要为家里捅开炉子。煤炉。我生活在江苏时,用的是煤球炉,到了东北,就是煤炉。压火,是种技巧,当年我没学会。学会了的,也早无用武之地。在东北,三十年前还有“火炕上楼”一说,就是住房上的确“楼上楼下” 了,但是因为解决不了供热暖气,只能采取楼房里睡火炕的办法,火炕当然烧的是煤。这也算是一种城乡差别。
女儿问我煤,我把这些统统说出来,她能懂吗?这是煤在中国的现代史的一章。
再说这本书的另外的内容。芭芭拉的写作习惯是欧洲传统式的,习惯于每章前有一句简短的题记。如果我可以给她提建议,那么我会建议她引用九十年前一位中国诗人的一段诗作为一章的题记:
啊,我年青的女郎,
我想我的前身,
原本是有用的栋梁。
我活埋在地底多年,
到今朝总得重见天光。
这是郭沫若《女神》中的一首《炉中煤》。
在这段题记下,作者可以展开煤的形成记叙,继而谈到煤的应用。很遗憾,律师芭芭拉在谈能的转换时,话没有说透(虽然她已经说得很好了),这也许与她的教育背景相关。我所受的教育告诉我:在核能被利用之前,我们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设想您今天一天工作所需的能量,你一天中吃了面、米、菜、肉,其中。前者来源于植物,而肉类来源于动物,动物则直接、间接草食,肉提供的能量,来源于植物。植物中所储存的化学能量则来源光全作用时接收的太阳能量。我们日常所消耗的能量,还包括于取暖、制冷、交通、各种电器的使用等等。这些能量,一般可分为燃煤、燃油、用电。煤、油乃亘古之前植物所变,而电力之源,大致可包括:煤、气(天然气)、油、风、水、垃圾、太阳能,其中风能,也源于太阳能,因为气流的形成,完全因太阳照射之致。水利发电,则借助于势能之蓄,但水的势能提高,说到底是因为太阳照射后的蒸气提升。
由这种角度来看,煤是什么?煤就是“活埋在地底多年”的太阳,它的重生,并非是“重见天光”,它就是太阳的使者,复活了的使者。
作为一个环境律师,芭芭拉在书中还涉及到了“碳回收”的问题。煤的燃烧产生大量的污染,其中最严重者即二氧化硫,但氮与碳也存在污染。据我所知,目前国内的火力电站除污,只涉及到硫与氮,其中以硫为主。而二氧化碳的回收,似乎是更长久、更严重、更困难的问题。原则上,绿色植物可以回收二氧化碳,通过光全作用,重新生成树木,但这些树木几乎肯定不能再变成石油或了,它们以后会如何呢?“制成家俱,树多了还不好办吗?”可是最后呢?总要有一个最后的结局吧?没有办法。烧肯定不是办法,那只能制造更多的二氧化碳。芭芭拉的书中也没有提供答案。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这里涉及到了“熵增”问题。人类的所有行为都导致熵增,而熵是永远呈增进态势的(局部的小系统可以熵减),二氧化碳问题直接把熵增推到了人们的书桌前,这是永远无法克服的。因而我想,今后的环境保护,应该限制如何控制我们熵增,尽可能少增(这是有极限的)。
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感想。这感想一方面源于对此书的阅读,另一方面则来于中译本与英文本的封面区别(如图)。我从此书中读出作为政府代表的芭芭拉,是位温和的左翼知识分子。她关注煤炭工人的疾苦,书中用了相当的篇幅披露在英国“万恶的旧社会”,煤矿工人的悲惨境遇。这里我只引用一段话:
“在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所有地区,在所有的煤矿,这种通道装置都由从5岁到7岁或8岁的孩子们看管;他们只在有人通过时才站一下,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坐在孤独、沉默和黑暗中,一坐就是12个小时。一个8岁的小女孩这样向考察团讲述自己的一天:‘我必须摸着黑安装凝气阀,我很害怕。我早上4点钟或者3点半下到井下,下午5点钟或5点半上来。我从来不能睡个好觉。当我来到光亮中时,有时我会唱歌,但我在黑暗中从不唱歌——我不敢。’”
我想正是在段话的意义上,英文版的封面才是位黝黑的童工照片,这是作者与出版者的良心表象(在书中插图中,也有两张涉及童工)。奇怪的是中文版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张插画,这张图的意思,我读不懂。目前在中国,也许不存在煤矿里的童工了(我善意地自以为是),但电视新闻上报出的矿难, 屡与山西煤矿相关,中国的煤矿仍然在黑暗之中。但是,中国的煤矿中,既没有1902年的约翰·米切尔,也没有1937年的约翰·L·刘易斯。这也是中国煤矿工人至今的悲哀。由此我对中译本换封面表示怀疑。
煞有介事350:书《钻石的历史》后
煞有介事350:书《钻石的历史》后
这类笔记,应该题以“跋某书”,但跋语这一体裁近几十年来似另有所指,所以用“书某书后”,意趣相同。
中信出版社2006年9月版《钻石的历史》,由康怡、李景屏译,原书系美国人马修·哈特所著,原文书名DIAMOND,似译作“钻石的故事”更合适。哈特氏乃专事钻石事业报道的记者,熟悉全球钻石业的发展及现状,于业界人脉熟络,消息灵通。哈特执笔这样一种钻石故事,应属水到渠成。这类图书的作者,向来有两种:以此为学术方向的专门家与关注此行业的记者,美国图书市场上(非虚构类)这两类作者的名单也最长。记者所撰著作与学术著作最显著的区别在于书后没有长长的引征文献附表,却有一份长长的鸣谢名单,名单枚举了各方面给予其帮助的人们。《钻石的历史》一书后面就有这一份“作者鸣谢”,其中提到了探索家詹宁斯,地质学家席勒等人,从这份名单上还可以看到送作者前往巴兰斯营地的相关人士,以及与钻石相关的各个国家的各方面人士。也许这份名单本身就是作者营销此书的一个卖点,至少让我感觉到这本书建立在认真、详尽地调查基础之上,所引大多为“第一手半”的材料。同时,这份名单还指出此手书的手稿经过哪些专家的审阅,并提供了哪些意见,这有增强了此书的公信力。
概言之,作为钻石业界的槛外人,欲攻钻石事,先检此卷书。
哈特的叙事笔法,走美国人常走的老套数,就像好莱坞的那种老套一样,虽然你知道这是末流笔法,但依旧可以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哈特在书中先讲述了巴西阿贝特河上游突然出世了一枚81克拉的粉钻,随后极力渲染来自界各角落人们的反应,就此拉开钻石故事的序幕。继而镜头拉到南部非洲,并上溯到几百年前,抖落出钻石帝国戴比尔斯的身世。当人们感叹一个戴氏帝国居然就可以垄断全球时,忽然又将地球轻轻一拔,转到加拿大的冰天雪地中,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钻石地质学家们,展开了激烈的勘探探险的竞争之中。那一年冬天,地球那边的一群人们在冰雪中浑身冒着热气腾腾的汗,拼命圈地;在地球这边儿,几乎与此同时,我也与一群人们在冰雪中浑身冒着热气腾腾的汗,拼命图地。这种同步的相似,令我读到这里,心领神会,呵呵作声。
哈特的庸俗的但却有效的叙事手法中,存在故事发展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支持情节的展开,使情节与情节之间,人物与情节之间,产生张力,可以抓住读者。用此法,哈特分别介绍了钻石的勘探、开采、切割打磨、批发零售、广告创意、盗窃与反盗窃、钻石战争、巨人争霸,惜乎书中没有提到人造钻石一事。
虽然有读多专家读过此书的未定稿,但作为一个记者他不可能把方方面面的专业内容全部领会透。他在书中关于钻石结构的介绍,犯下了初级却又严重的错误(我不能确定这个错误是哈特犯下的,还是译者犯下的)。固体物理学中,钻石(金刚石)的结构是最重要的晶体结构,或者可以说,固体物理学的晶格理论就建立在金刚石的结构基础之上。它是简单的,又是最牢固的结构,呈正八面体。翻开任一本固体物理学教材都可以看到它的晶格图形。金刚石的“懦弱的兄弟”(二十余年前,我学习固体物理学时,如此称呼它)石墨,则为正六边形,层积而致,因而虽然石墨与金刚石同为C,但石墨极易一层层脱落,可以流利书写,而金刚石则至坚无比(正八面体的结构,在经典力学中为极稳定系统,但这种模型并非固体物理学所建立,固体物理乃建立于量子力学基础上,有另一种描述语言)。但书中两次提到钻石晶体是“一层一层累积起来的,这些层次呈水平分布”,匪夷所思。
全书只有一次提到了中国,即在第一章的最后讲到巴西粉钻的迷离去向时,引用一份信函,“粉钻并没有流向纽约。你试着搜索一下总部在香港的亚洲大型建筑集团,该集团手中掌握着中国大量的资金,以钻石和珠宝买卖和副业。这个副业占了整个集团生意额的3%。”看到这里,中国读者可能会猜到这家企业是曾建造了京广中心的那个“熊谷组”,但哈特马上给出了答案:“这个亚洲集团的名号是‘周大福’”。郑裕彤的“周大福”,虽然也从事投资,但没听说以建筑为主业,或许是我孤陋寡闻。
不过,中国人喜欢钻石的历史并不久。《红楼梦》中贾府似乎没有这杭杭子,我印象中《野获编》中也没提到它、邓之诚的《骨董琐记》中也没有提到。黄金有价玉无价,中国人向来喜欢玉,历史上的玉匠也最能匠心独运,往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璞琢玉,这与中国人的审美观有涉。中国大概没有大规模的金伯利岩地带,但历史上与中国交通颇频的印度却一向是钻石的最重要产地(直到巴西、南非发现大规模钻矿之前),如果中国古人对钻石有兴趣,大量的钻石势必与佛经一起白马东来。钻石因其坚固的结构,决定了其外形无论如何切割打磨,都必然是规则的几何形状,这不符合中国传统的审美。
以上,读书所记,跋于书后,备忘耳。
前文甫就,翻检今日《参考消息》第4版“世界经济”栏,有一条消息,题曰《俄囤积钻谋求价格垄断》,引美国《纽约时报》
哈特的预见是正确的,只是事态之迅猛超出了他的预计。不到十年,仅仅八年光景,俄国人就占据了全球钻石市场的垄断地位,胜过了戴氏。嗟乎!迅哉!
煞有介事349:曹聚仁北行
煞有介事349:曹聚仁北行
这篇文章开头就说到六年前上海叶永烈在日月潭的涵碧楼纪念馆发现一段“不寻常的记载”:“民国五十四年七月二十日。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在涵碧楼,听取曹聚仁密访北京报告……”真是悚目惊心的消息。但接下来,文章又匆忙作了收束,原来这段“记载”并未见诸原始记录。随后又引征98年版《周恩来年谱》,其中分别在
五十年代初,红色中国政权被封锁,外界很难知道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而北京的声音也颇难通过中立媒体传出。曹氏当年思想左倾,众所周知,蒋政权南渡后,曹聚仁先在上海观望,继而转至香港“灰色区域”以记者身份观察,合情合理。与曹聚仁此际遭遇相同者,颇有人在。所以当曹聚仁北上(此次北上居然是他平生第一次到北京)时,自然会受以中共的重视(体现为书记处扩大会议决定由周恩来接见他)。但是,不为人知的是曹氏如何北上,北上之前曾做过哪些准备工作,这是问题的关键。依惯例,一定有先头接洽(事实上也的确存在,当曹氏一入深圳境内便有人接待),但这种接洽也并不一定具有神秘色彩。
我读这篇文章时略有吃惊处在于,一篇谈曹聚仁北上的文章,引用了周氏年谱,引用了曹景行的看法,但却只字未提曹聚仁当年北上时所撰写的文章。无论曹聚仁是否肩负重要使命,其时他至少公开社会身份是记者,而且此次北上是公开行动,而且及时发表文章,记录观感。所以,应该先从他的文章做“文本分析”才是切入点。曹氏北上的文章,后来汇成《北行小语》、《北行二语》、《北行三语》,不知当年如何出版,2002年三联书店将其并作一册,题为《北行小语》出版。从其中的“北行小简”《寄云——飞向北京》一文,知曹氏于
至于叶永烈所见的“记载”,是否确有其事,当另行分析,必须建立在“公布完整史料”的基础之上。惟其不完整、未公布,才具有另一种趣味。但我对近来一些源于台湾的两岸旧帐的翻炒,颇执怀疑态度。比如此前曾传出林彪、陶铸至死前一直与“蒋校长”直接联系,又有人说周恩来也一直与台湾有直接渠道,以致中美建交时,蒋在第一时间就已知情。如此云云,我以为皆属信口开河。
煞有介事348:“尚”字未必读“常”
煞有介事348:“尚”字未必读“常”
我在笔记《煞有介事243:“尚书”读音》中疑惑于“尚”字读音,近两年不得其解。近日读清人王应奎的笔记《柳南续笔》卷四,见《尚书》一条,颇有云开雾散之感。这条笔记,篇幅不长,录全文于下:
尚书之“尚”,唐人诗中多作平声,后人遂沿而不改;间有作去声用者,人必反指为非。按《梦溪笔谈》云:“尚书,本秦官。尚,音上,谓上为常者,秦人音也。”又《辍耕录》云:“秦时少府贵遣吏在殿,主发书,故谓尚书。尚,主也。如尚衣、尚食、尚医之尚,并时亮反,后世乃讹为辰羊反。”然即以诗言之,唐人原有仄用者,如工部题《瀼西新赁草屋》诗云:“欲陈济时策,已老尚书郎”是也。
又查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三十,有“官制字讹”条,全文如下:
按古官制取义皆有所主,非徒名也。后世讹其音者有矣,音虽讹而义则不讹也。如仆射,秦官。仆,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课之。射音神夜反,关中人讹为寅谢反。韵书不取其义于神夜反中,却收在寅谢反下。尚书,亦秦官。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如尚方、尚食、尚医、尚衣、尚冠、尚浴、尚席之尚,并音时亮反。后世乃以尚书之尚讹为辰羊反,陆德名亦音平声,韵书遂两收之。洗马,前汉志:“太子太傅少傅属官有先马。”张晏曰:“先马员十六人,秩比谒者。”如淳曰:“前驱也。”《国语》载“勾践亲为夫差先马”。先,先之也,从先见反。今韵书作苏典反,字作洗。愚意此类并当从其正义,不当从其讹音。今人但见读仆射之射作神夜反,尚书之尚作时亮反,洗马之洗作先见反,便非哂之,不究其义故也。此类甚多,今姑举其显者。
这一段文字中,陶宗仪举了仆射、尚书、洗马三个错读官职。仆射之射,不能读成“业”,仍读射击之射;尚书之尚,不读“常”,仍读高尚之尚;洗马之洗,应读作先后之先(“先见反”,似应读发现之现音)。其中前两种,乃因秦音之误,但不知此“秦”音,是羸政的秦,还是汉代京畿的秦。陶宗仪,元代人,至少在元代人们已经搞不清这些官职的读音。
前段时间读清人龚炜的《巢林笔谈》,卷六431条“日洗几马”,云:“杨文懿守陈为洗马时,假省,行次一驿,其丞以洗马亦驿官类耳,坐问公日洗几马。公曰,勤则多洗,懒则少洗,无定数也。使于此而稍加呵叱,则褊矣;如其问以答之,趣甚。”驿丞,末吏也,如何知道太子洗马这个职官呢,要是提起“马前张保,马后王横”,也许能明白,杨守陈就是太子的马前张保。
寅恪先生在课堂上对弟子们强调尚书之尚,须读常音,应该是遵循韵书的定音,寅恪先生的父亲三立先生,乃晚清诗坛巨擘,寅恪先生本人于旧诗功夫也很深。因而以韵书读音为定则也很正常。至于我辈,学浅才薄,即不必把尚书读作常书、仆射读作仆业,也不必讥笑常书仆业们。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就是这篇笔记的目的。语言现象的“正确”与否,向来是由语言的使用者决定的,书斋从来就不具备鉴定功能。
2009年6月3日补识:
今日读清人褚人穫 《坚瓠集》,首集卷二有“洗马”条,以洗马作谑。云,“刘定之升洗马,朝遇少司马王伟。王戏之曰,太仆马多,洗马须一一洗之。刘笔曰,何止太仆,诸司马不 洁,我亦当洗。”前文所引龚炜《巢林笔谈》所云洗马事,似亦引诸《坚瓠集》。褚氏此“洗马”条下,又一则,云,“杨文懿公守陈以洗马乞假。行次一驿,其丞不知何官也,坐而抗礼。卒然问曰,公职洗马,日洗几马。公漫应曰,勤则多洗,懒则少洗,无定数也。俄一御史至,则公门人,跪问起居。丞恐,百态乞怜,公卒不较。”
褚氏书中还有一条记山东胶县驿丞谭溥,于成化戊戌年登科进士。西按不知谭驿丞日后可曾洗马?
煞有介事347:方志中的困惑
煞有介事347:方志中的困惑
西按近一段时间(至少有二三月之久),我受困于“博客网”的质量。博客页面不可浏览、无法登录、登录后文章无法刊出,不能留言、不能评论……几乎一个博客网站所能提供的糟糕,全都遇到了——也许还有一个最坏的结果还没有发生、也许最坏的结果正在黑暗中衔枚疾进,那就是整个网站彻底宕掉,而且永无再现光明的一日。十年前,我在网上丢失了一批电子手稿,再也没能找回来,这也正是四事斋中的“微风往事”从“十六”开始的原因。为预防这种黑暗的降临,我在新浪博客作了一个备份(并不完整),今后,我将在新浪同步更新博客。点击新浪四事斋可访问。
又按,顺便在此答复螳兄: 《牛鬼蛇神录:文革囚禁中的精灵》,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4年。小凯先生署原名“杨曦光”出版。我手边也没有,要在图书馆阅读(北图收此书)。又,新浪处,未尝见兄之留言。
披览历代各处的方志邑乘,有一种难与外人言说的妙趣。我曾用大把大把的时间泡在北海西畔古籍馆的地方志家谱室,那是段美丽如与美丽少女约会的日子,是段安静如步入时光加速机的日子。似乎是一眨眼儿的工夫,北海边上的柳树就从枯黑变成嫩绿,又似乎只翻了十几卷闲书,柳荫便不再浓密,地上飘落了黄叶。斋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
美丽的日子里,也常遇有困惑,常常困惑于方志中的各种名物。昔时人们在名、字之外还有“号”,而称谓某人又未必只用名、字、号,很多时候,以职官、祖籍地望代称,比如杜工部、孟襄阳。而职官、郡望又惯以古名代称,比如明清两代,礼部尚书大多称宗伯,宗伯是春秋的官职,又如“长安”一地,几乎各朝代各有所指,用作当时京都的代称。如此种种,在方志中俯仰皆是。前人这种有意掉书袋,就仿佛专门与后人作难似的。
最近读河北教育出版社版“中国名画家全集”《荆浩·关仝》(马鸿增马晓刚著),又见到这个问题,虽然问题并非出自方志,但对后人的影响是相同的。北宋刘道醇在《五代名画补遗》中,说山水画的开创者荆浩是河南沁水人。但此“沁水”一词却导致《辞海》、《大百科全书美术卷》认为“沁水今属山西”,《中国绘画史》、《宋元明清书画家年表》认为系指河南济源,《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则云河南沁阳。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北宋的刘道醇氏在著作中使用了汉代地望。
生活于清康乾时代的王应奎(字东淑,号柳南),曾参与修撰常熟地方志,他在《柳南随笔》中,也谈到这个问题,并以为这是对后人的极不负责任的作法。现代修撰的地方志,越来越规范,类似的问题应该不会再发生了吧。
又按,螳兄的留言一直回复不成,顺便在此回复: 《牛鬼蛇神录:文革囚禁中的精灵》,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4年。小凯先生署原名“杨曦光”出版。我手边也没有,要在图书馆阅读(北图收此书)。新浪处,未见兄之留言。
煞有介事346:含花举例
煞有介事346:含花举例
前文《黄花二辨》中,关于“黄花闺女”一词乃自“含花闺女”音变转致,意取含苞未放一说,只引清人夏敬渠《野叟曝言》书中证据。今略作检索,自明清小说中翻检用例,依时代先后,举例清乾隆以前出现“含”一词如下。
一、明人李昌祺著《剪灯余话》中有《满庭芳》词,其中有句“丁香树,含花到死,肯傍别人开?”此句中含花,与下面诸例不同,只有喻体,本体并不出现,可以视其为语源。
二、西湖渔隐主人著《欢喜冤家》第十回:
许立说:“岂不闻含花女做媒,自身难保。”
三、《一片情》。《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将不题撰人的《一片情》列在《肉蒲团》、《僧尼孽海》之前,故似成书于明季。八段锦中八个短篇并非同一作者,其第五段应抽自《一片情》。
第四回:我问大姐,他说此物极其渺小。况病的人,做得三日亲,进得不上一点头,后边这一半还是含花女儿哩!(附:《八段锦》第五段:我闻大姐说,他那行货,极其妙小,况病重的人,做得叁日亲,进得不上一个头,后边这一半,还是含花女儿哩!)
四、梧岗主人编次《空空幻》。此书内封镌“李卓吾评”字样,但
第六回:然后放相公进房来,与她轻解罗裙,慢松绣带成就鸾交,至醒后则含花已破,难矢志于终身,玉液初尝,已迷魂于一度,瑶池冰雪,定化为巫峡雨云矣。
第十六回:无何主人至,遂尔拥入锦帏,鸳鸯勾颈,岂知初鼓交矛值至敲残五更,略破含花,顿觉裂痛交加……女子破花果有如许艰苦者,我今夜含花已破,明日再会阳台自有乐,而无苦耳。
五、西子湖伏雌教主编《醋葫芦》。书中提及“南京”、“北京”,又引用了吴炳传奇《疗妨羹》段落,且称为“簇簇新编的戏文”。吴炳,明末清初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疗》书今存崇祯间刻本。所以此教主当明末清初人。
第六回:终久要数含花女儿,年纪虽大,毕竟生来紧括。这一料药头,断断省不过了。
第七回:原来这条汗巾,是昨夜与翠苔干事,拭在上边的腥红一点。这原是真正含花女儿的证据。
第十二回:和尚家,我到时常相处几个;那尼姑们,只院君不放进门,我却一处也不晓得。闻有几座尼庵,说道里边有若干女众,不论老少,不计其数,从幼含花女儿出家的都有。
第十五回:便姐妹也罢了,偏又寻这个光棍老狗,把个肏过一千遭的丫头,充做含花梳栊。
六、不提撰人的《巫山艳史》第九回:
既已被你们做弄了,也须怜惜我是含花嫩蕊。如何这等用蛮?好狠心人也!
三韩曹去晶著《姑妄言》大致成书于雍乾时期(与夏敬渠同时),全书中皆作“黄花”,无一处用“含花”,且其义完全等同“含花”。书中多处用“黄花”,仅举第第一回最典型的例子(此时期以后,书面语与口语中含花一词即已演化成黄花):
又一日,她娘女两个到门口看看,恰遇一男子在他门外墙根下溺尿。她一眼看见,撵出去骂道:“人家有黄花女儿在家,你瞎了眼了,在这里来撒脓溺血。”那人不好意思,提着裤子飞跑,她赶到街上去骂。娘拉她进来,道:“那也是个黄花郎,失错撒尿,跑了就罢,还骂什么?”昌氏道:“哎呀,好黄花。一个鸟头子像紫李子一般的,还是黄花 郎呢?”
最后附两则前文所举《野叟曝言》中“含花”例:
第二十回:况你是含花闺女,不比破体之人。
第三十回:大姑娘是个含花闺女,他不知道趣味,这还罢了,大娘你是过来人,怎也假撇清,说这道学话儿?
补识。《红楼梦》、《聊斋》中,无“含花”、“黄花”(《红楼梦》虽有“黄花”词,不作此解)例。又,《痴婆子传》中虽有“含花”,也不作此例解。
以上,“黄花”讹于“含花”说,庶几可以定论矣。
煞有介事345:二十问与十三猜
煞有介事345:二十问与十三猜
我有不少朋友因各种原因蹲过监狱,除一两个人外,他们出来后大多对号子里的事讳莫如深,绝口不谈。想来必有隐衷,我也从没追问过。杨小凯在《牛鬼蛇神录》中对三四十年前的监狱有详细的记叙。其中提到监狱中的一个玩法,叫“二十问”。
“有个‘二十问’的游戏,对九号的所有人都是新鲜的,程德明告诉我们这是他从在北京的“联动”朋友那里学来的。”(《牛鬼蛇神录·联动分子》)依小凯兄的说法是由一人先预想一个人名,出于公正,将这个人名告知一个公正人,由另一个人来猜。猜题的人,一共可以问二十个问题,回答者每次只回答是或否。
我对这个游戏并不陌生。大约三十年前,我在一个短篇小说中读到过,这篇小说的作者可能是贵州作家李宽定(为了确认我的记忆,我稍作调查,却发现我可能记错了,也许是另一个作家的作品,但那一期刊物上一定也发表了李氏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这种游戏叫“十三猜”,要求只能猜十三次,又不限于猜人名,世上任何事物皆入彀中。
“二十问”与“十三猜”,分别意味着2的20次方与2的13次方,相差128倍。而人名,与所有事物相比,又相差许多。到底相差多少呢?首先,所有的人名都已被“十三猜”的范围含括,但人名应该不比其它各种事物的名称少,这一点可以从我书架上的三本书的厚度看出:前两种是三省堂1976年版的《コンサイス人名辞典(日本编)》与《コンサイス人名辞典(外国编)》,后一种是角川书店1981年版的《角川类语大辞典》。前两种加起来远比后一种要厚得多。
由此可知,十三猜要比二十问难很多。小凯兄把这个游戏玩得得心应手,“一般我能用十七个问题从对方的‘是’或‘否’的回答判断出他心中默想的一个名人。”事实上也用不着二十次。2的20次方是1,048,576,2的17次方是131,072。除了“雨人”那类患者,依我看不会有正常人能记住这么多人名。也就是说,小凯兄其实也不必用十七次就能猜中。书中举了一个例子,谜底是“杨曦光”,即杨小凯本人。他用了这样一系列问题:外国人、死人、男人、四九年后成名的人、南方人、文革前成名、湖广、两湖、湖北、仍在当官、保守派、大学生、现在仍自由、被公安机关关押、省看守所、左家塘看守所,第十七个问题就是“杨曦光”。这一串问题中,有错误的,比如“湖广”,指的就是两湖,按小凯兄与其狱友的看法是指两湖加两广。这类的错误还可以指出许多,比如小凯兄对狱友说,“如果你对词赋有兴趣,有人能背诵诸葛亮的《出师表》和苏东坡的《岳阳楼记》”,这类错误只说明对中国历史不够熟悉,丝毫不影响他日后成为国际上顶级经济学家。但这种猜法存在错误,即划分类别有误。
书中说,“他告诉我,按照商农的信息论,只有当问题设计得把剩下要猜的名人分成相等的两类时,我能从‘是’或‘否’的回答中得到最大的信息量。这对我来说很合理,因为死人与活人或外国人与中国人的可能性大概都在一半左右。”死人与活人,外国人与中国人的几率并不相等。这里有一个问题,出题者并不是按一本人名辞典来出题,如此,首先要对出题者进行一个评估,要先看看他的喜好、知识面,然后再设计分类方法。只有因人而异才可以在“十三猜”中猜中对方的谜底。
我曾经在火车包厢里,猜中了我的一个侣伴的眼镜架上左侧的一颗螺丝。靠的就是对我那侣伴的了解,尤其要了解他屡屡被我猜中后的心理。
读杨小凯的这本回忆录,心情不错,浮想联翩,这是我读到一本好书时的最常见感觉。再多写一笔,我还曾经在寂寞的旅途中发明过一种竞争游戏:默写同一个偏旁的字,或同一个音的字。这个游戏虽然规则简单,但难度不小。据说这种游戏现在被传到了北美,颇有些人以此解闷。
煞有介事344:“亡命”之徒
煞有介事344:“亡命”之徒
“最前面的四辆是‘青年近卫军’和‘长沙青年’的车。‘青年近卫军’是工厂学徒工的造反派组织,也是造反派中最亡命的家伙。最后四辆是‘红旗军’的车,他们甚至带了几门八二迫击炮。”
这是我顺后
文中“亡命”一词与 “家伙”一词呼应,具有贬义,其意大致是“不顾性命”。这个词常见,基本都是这种含义。
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卷三十二《张耳陈馀传第二》中,有云,“张耳,大梁人也,少时及魏公子毋忌为客。尝亡命游外黄,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唐人颜师古注曰:“命者,名也。凡言亡命,谓脱其名籍而逃亡。”亡,逃也,此句另有一处“亡”,亦此义,亡邸父客,逃回到父亲从前的宾客处。师古这条注的关键在于“命者,名也。”亡命,就是亡名。从张陈传中没有看出张耳改名更姓。中国的户籍制度大抵最早由秦商鞅建立,算商君变法的一条内容,一直延用至今(清季,自日本又引入“现代”化了的户籍制度,“派出所”一词便是语言化石)。因种种原因,跳出户籍这张网,逃亡出走,即为“亡命”。
从这里看出,“亡命”不仅不是“不顾性命”,而是为了性命而逃亡。
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有人仍然使用“亡名之徒”的本义,会不会造成阅读困难、纷生歧义?就如同“人书俱老”一般。
煞有介事343:调情的苏格兰情调
煞有介事343:调情的苏格兰情调
小沈阳靠“苏格兰情调”让人们在春晚中记住了他,继而网上又有人贴出许多小沈阳此前的许多演出视频片段,在几大门户网站上,都成为热点(点击率热)。这些从前的作品,可以当作背景资料、语境,用来分析春晚节目这个“文本”。
从这些视频资料来看,小沈阳一惯喜欢穿乍看像裙子的裙裤,而且一向穿“跑偏”:两只腿穿进一条裤腿。“跑偏”一词原指前后车轮不在同一个平面上,行进时会左右摇晃。后来此词被用来比喻偏离方向、偏离正确方向,再引伸为“不走正道”。小沈阳的风格是自讽、自谑、自虐,常用手段为女扮男装(与其师出道前惯扮瞽目人如出一辙),其中穿酷似裙子的裙裤便为一噱,据此由搭档打开包袱,包袱掀开时引出“跑偏”一语。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春晚之前,小沈阳的这条裙裤似乎从未与“苏格兰”扯上关系。
春晚的这个节目,当然是新创作的作品,但新作品需要糅合,糅合各种噱头,统一成一个小品。从这个视角,就可以一窥此作品的创作过程。首先是场景,因有男人穿裙子一节,“自然地”(下面要说为什么是“自然地”)想到了吹风笛穿裙子的苏格兰男人,但又舍不得砍去“跑偏”这个噱头,因而就让苏格兰情调的仆欧仍然穿着可以跑偏的裙裤。可以反证这一点的是,此节目中,“苏格兰情调”餐厅之设立,除此功效外,绝无其它任何用途,其菜谱完全是流行的中餐式。因而可以知道,苏格兰情调完全为“跑偏”服务。至于顺手牵羊地将“情调”读作“调情”,绝非某个人的创作,民间早已流行,这种幽默可以称之为“类卷帘格”,倒读。
我无意如此认真地对一个二人转小品作文本分析,但这个节目让我感兴趣的就是如上分析过程中的一个细节:因为男充女可以制造噱头,所以裙子成为道具,在这个道具上再打系一个包袱便有了“跑偏”的裙裤,而男人穿裙子,那当然就是“苏格兰情调”。
我们这个民族对苏格兰男人穿裙子有多么深入、广泛地了解啊!以至于赵本山这类二人转艺人一见到男人穿裙子就会联想到苏格兰(如果我这种说法令人产生我对赵大师诋毁的印象,并非我的原意,而且我也决无此意,我对赵氏一直持有欣赏态度)。由此可知,我们这个民族对异民族悠久的传统的了解之普遍性。
但是,有人却告诉我们,苏格兰男人穿裙子并非“悠久的传统”。
“现在,每逢苏格兰人聚集在一起颂扬其民族性时,他们总是通过某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方式来公开肯定这种特性。他们穿着用格子呢做的苏格兰褶裙,裙子的颜色和式样表明了其‘克兰’(氏族):当他们沉溺于音乐时,其乐器是风笛。他们将这种传达民族性的载体归于伟大 的古代遗风,其实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的。这种载体是与英格兰合并以后(其中某些因素甚至是在很久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对英格兰的一种抗议。”——引自《传统的发明·第二章》(译林出版社,2003)。
这篇文章的作者休·特雷弗-罗珀,一个新文化史专家如是说。而且他充分地证明了苏格兰男人穿裙子的传统是生活在幻想世界中的艾伦兄弟的刻意发明,又被别人光大了。以至于人们确信在“公元三世纪的古代的苏格兰人已经穿着格子呢短褶裙了。”事实上,这种短裙是在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以后才出现的,最初是一位英格兰厂主为苏格兰雇工们设计的工装。此后由于浪漫主义运动,这种伪造的“传统”被“继承”了下去,居然至今就成为了赵本山氏、小沈阳氏都以为常识的真实。
噫!如此看来,这种“苏格兰情调”的确有一种“调情”功能,令假成真、以庸俗换雅致、用瞠目结舌变来想当然耳。
煞有介事342:错乱的落红(下)
煞有介事342:错乱的落红(下)
顺手再抄一段:
“大哥是北平大学毕业的。现在在天津做事。二哥是南开大学毕业的,也在天津做事。我在上海做事。”许仲彬的口气带着隐隐的傲气。
一九二八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北京改名为北平。那位“在天津做事”,又足以令言者带出“傲气”的“大哥”,想必定是名校。我想作者可能是想毕业于“北京大学”,又刻意地要“历史”一点,就弄出一个“北平大学”来。事实上,故事发生的年代,在北平的确有一所北平大学,是一所大杂烩的学校,至少不会给
在前三章中再摘一例:“他(按许仲彬)借给她了一本英文版的《
短短的前三章,类似之处还有不少。但我以为这些都不足以将一部小说的价值抹杀掉。小说家毕竟不是历史家(有趣的是,历史家擅写小说者也不多),作者仅仅是把故事的叙述时间放到了那个年代,仅此而已。如果这样去思考,那么我还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小说中的人物,也全是由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的人们去“扮演”的,他们根本不是那个叙述年代的人。这可以从人物心理描写得到印证。小说中人物的思考问题角度、方式,无一不被打上了这二十来年的印记。这种阅读感觉颇似看今人演的古装电视剧。但电视剧毕竟还有一个二次创作,要由导、演共同完成,每个环节都被打上这种现代印记。
不过,这也不要紧。Croce说所有的历史都是现代史,连历史都如此,何况小说呢?虽然作者的人文素质差了一些,也未必影响她的小说艺术,只能说她挑选错了题材而已。她应该写现代人的生活,更得心应手。虽然只读了前三章,但我感觉到她的文字背后跃动的旺盛的生命力(如前文所指),这至少说明作者是个全身心投入的作家。这样的作品,我读得极少,因而我会继续把这三部读完。
再说句题外话,如果把这部小说与历史学家